近日,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邯郸市肥乡区东城街长安路交叉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横穿道路,与马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通过调查取证,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肥乡大队事故科民警认定,宋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马某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肥乡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切不可心存侥幸闯红灯。
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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