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泽丰棉业有限公司(131126000010688)、于东海(131126196901296010)、李庆珍(133029196807235719)、于恩国(133029197201036015):
本院受理的河北嘉盈投资担保中心申请执行故城县泽丰棉业有限公司、于东海、李庆珍、于恩国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河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对该执行案件的执行异议要求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兴茹(132439197105190040)、谢国强(132439195910276016)、定州市兴晟绒毛有限公司(911306827744010434)、谢远星(130682198210046087):
本院受理的河北嘉盈投资担保中心申请执行李兴茹、谢国强、定州市兴晟绒毛有限公司、谢远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河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对该执行案件的执行异议要求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湖南海盛纸品有限公司(914301050771813990)、杨顺洲(44152219840608377X)、 吴冬妮(430903198403013637):
本院受理的河北文轩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南海盛纸品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冀0105执1057号。申请执行人河北文轩贸易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我院依法作出(2022)冀0105执异16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执异162号执行裁定书,现通知你们来本院领取,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