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7日
第04版:公安周刊

把牢执法权力运行的行为标尺

——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内丘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测试。 申志群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韩志强

这是一支勇于创新的队伍,曾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两统一”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高标准的案件管理中心并被省公安厅确立为首个受立案改革试点单位,在邢台市率先建成高标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南片区)座谈会在这里召开……这就是内丘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几年来,他们在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也接连赢得荣誉——2016年、2022年先后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7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21年被公安部评选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绩突出集体。

“两统一”统一移送起诉案件证据标准,让案件出口环节更顺畅

“内丘公安施行统一出口工作机制以来,由公安法制部门对全局刑事案件审核把关,统一证据标准,案件质量较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检察机关办案中统一对接法制部门,免去了以前与公安机关多头对接,案件进展更加顺畅了。”1月12日,记者在内丘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采访时,正遇上到这里了解一起案件线索的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成倩。她表示,法制大队与县检察院建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双方对案件的沟通衔接更加顺畅,对疑难、重大案件就证据、法律适用进行探讨分析,基本保证这类案件顺利进行,目前该局90%以上的案件都能顺利起诉,案件退查率逐年下降。

成倩口中的“统一出口”就是内丘县公安局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行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两统一”工作机制。据介绍,2013年以前,各地公安机关办案均由各基层单位一手办理,案件办理进展程度、是否真正移送起诉,县公安局只能靠各单位汇报了解,无法真正掌握全部案件办理情况。该大队以警务模式改革破解“规范”难题,创新执法监督模式,设计推出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两统一”工作机制,规定所有刑事案件统一归口法制大队审核,统一证据标准,所有刑事案件由法制大队一口报捕、起诉,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和邢台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该机制运行以来,法制大队不断高质量推进,通过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随时沟通在案件起诉、审判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达成共识。随后,他们探索建立了“15185”案件审核标准,也就是以1个出口为依托,严把定性关、文书关、证据关、强制措施关和程序关5个关口,对185项审核重点进行审核。“两统一”工作机制运行几年来,局党委能够实时掌握全局执法状况,在规范民警执法办案、提升民警执法素养的同时,促进了法制民警审核卷宗的能力和水平。

在法制大队刑事执法监督办公室,副大队长曹亮办公桌上放着10多本刑事侦查卷宗,他忙中偷闲向记者介绍,自己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正在审核近期办案单位送来的一起案件的案卷,因嫌疑人定罪问题,前几天还邀请检、法两家相关办案人员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些卷宗按照审核标准逐项审核通过后,将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管中心严把案件入口关,确保有案必受、受案必登、受案必复

走进内丘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墙面上巨大的显示屏显示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待大厅、检查区、候问室等所有部位的实时画面。屏幕前,案管中心民警每天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审核前一天的各类警情,对照警情单及接处警视频监督办案单位是否及时受案调查,是否存在应立案而不及时立案情况,并实时对报案人进行回访,确保案件入口规范。

审核警情的同时,案管中心的电话不断响起,“老家不经常住人,可老家房内的一些物品被盗,这个是不是属于入室盗窃”……办案单位在接处警时经常会遇到所处警情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的情况,解决这样的受立案管辖争议,是案管中心工作的日常。

为严把案件入口关,2015年,内丘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积极向局党委建言献策,在全省率先建成了高标准的案件管理中心并被省公安厅确立为首个受立案改革试点单位,通过制定受立案各项制度和系列台账,实现对案件的全程督办,确保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登、受案必复;同时,依托信息化支撑,实时审查各单位受立案情况和执法音视频资料。大队民警可直接查询110勤务指挥平台中的接处警信息,实现了受立案登记审查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全过程网上监控。通过不断推进受立案工作开展,从源头上规范执法流程,畅通了案件入口,实现了对受案立案环节的有效监督管理,实现了省公安厅提出的案管中心“一口统计受立案数据、一口对外接受案件、一口对外移送案件、一口解决受立案争议”的“四个一口”职能,在邢台地区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各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或行政拘留的案件较多,案管中心运行前,各行政机关自行对接办案部门,局党委无法及时掌握此类案件的信息,各基层单位也对需要移送案件的证据标准掌握不一,现在由法制大队对接各部门,统一证据标准,两法衔接及行政机关案件移送机制运行更加顺畅了。”案管中心副主任董艳蕾表示。

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法律从不拒绝诚心悔过的人”……走进内丘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墙上的标语彰显着这里的威严,也提示嫌疑人要勇于悔过自新。2020年初,该大队在县公安局党委大力支持下,历时6个月在全市率先建成高标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充分释放了“执法中枢”的龙头牵动效应。2020年9月,全市公安机关现场会、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南片区)座谈会先后在内丘召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后,民警有更多精力放在案件侦办、为民服务上了,破案率也提升了。”很多基层民警表示。

规范,是执法权力运行的行为标尺。通过日常案件审核从中挑选出精品卷宗和瑕疵卷宗,经常性地深入各一线办案单位开展卷宗评查巡展活动,以展促学、以展促改,有效发挥精品卷宗示范引领作用、瑕疵卷宗警示教育作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局民警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通过现场参训、远程视频参训两种模式开展全警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增强队伍战斗力……为给基层提供高效法制服务,法制大队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服务警务实战,解决应知应会问题,推行情景式组训、实战式调训,提升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内丘公安法制近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后我们更要在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上下功夫,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内丘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铁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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