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通讯员 严亚晶)1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80万元,家庭生活困难。为了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向12名农民工代表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6万元。
石家庄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张某某、高某某等三个班组工人,为长安区某工程项目提供主体、装修、水电等劳务作业,截至2019年4月,被拖欠工资80万元。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召开欠薪协调会,决定由该工程建筑单位某建筑工程公司出资8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当80万元转入某劳务分包公司账户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某并未按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转入指定账户,而是将这80万元转给第三人,并未支付农民工工资。
崔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那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是否支付了呢?第五检察部获得该案线索后,即刻派人到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得知张某某、高某某等三个班组仍未拿到被拖欠工资,立即与班组长取得联系,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他们发现,这些施工人员大多家在农村,每个人被拖欠工资不等,少则一两万元,多的达11万元,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了解上述情况后,长安区检察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这些困难农民工予以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
“我代表我们十几名农民工兄弟,感谢检察官,让我们能过上一个温暖的新春佳节,为你们点赞!”农民工代表领取了司法救助金,对该院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表达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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