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吴杰
近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回访时,给司法救助对象小磊(化名)的姑姑打去电话时,小磊姑姑在电话中激动地说:“你们帮小磊办理了户口,孩子顺利上学了,且学习不错,真的太感谢你们检察官了。”
小磊的父亲王某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移送到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在调查案件时发现,王某某与女友并未结婚,生下了小磊。小磊母亲早已经出走,杳无音信。小磊一时间无人照看。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小磊已经7岁,因为没有户口,不能入学。办案人员多方努力,与王某某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海伦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启动专项资金为王某某和小磊进行了亲子鉴定,调齐异地办理落户所需材料邮寄送达海伦市公安局,成功地为小磊办理了落户登记。
同时,办案人员支持小磊向丰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指定临时监护人的诉讼申请,通过法律程序指定其姑姑为其临时监护人。2022年7月,办案人员又为小磊办理了司法救助,给付其一万元司法救助金。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办案人员积极联系丰南区民政局,通过跨省通办程序,为小磊办理了民政救助。至此,在丰南区检察院的不懈努力下,小磊的生活、医疗保险、就学等一系列困难得到了彻底解决。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王某某以刑讯逼供为由推翻全部有罪供述,丰南区检察院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严格把握证据标准的基础上追诉犯罪事实一起。随着为小磊办理落户事宜的圆满解决,王某某的对立情绪被化解、良知被唤醒,最终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彻底悔罪,且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并承诺会痛悔前非,回报社会。王某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
办案组在立案当日对王某某猥亵儿童一案提前介入侦查,协同侦查机关对两名被害女童进行了一站式询问和心理危机干预,随即为其提供了心理方面的司法救助,委托社工机构的专业心理咨询师为两名女童进行为期3个月的系统心理疏导,同时为其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努力将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
王某某一人牵扯到三个孩子,如今,王某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三个孩子也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妥善帮助和解决。法理、天理、人情并重的能动检察工作,同步实现了惩治犯罪、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据了解,丰南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近五年,截至目前提起司法救助52件,实际发放救助金47人,发放救助金总计32.6万元。其中某刑事案件被害人两名子女失去生活来源,该院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促成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直至成年。该案被评为全省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彰显了检察民生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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