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1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公益诉讼守护祥和春节

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督促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

河北法制报讯 (赵军 谷雅丽)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是便民利民的举措,其规范运营事关群众出行安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群众安全出行加上“安全锁”。

2022年11月,鹿泉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已开展有一段时间,居民们出行大都会自觉佩戴头盔,保障出行安全。可是,共享电动自行车未规范配备头盔,这给群众出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鹿泉区检察院发现问题后及时跟进,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民众,并到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处了解情况。调查发现,辖区内共30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未挂牌照,配备头盔不齐全,且存在随意停放、占用盲道等问题。检察机关发现问题后,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听证员们阐述共享电动自行车未规范配备头盔给居民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得到全体听证员对该项工作的支持。

会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了磋商函,督促其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悬挂牌照和规范配备头盔的监管,督促运营商规范经营。该行政机关收到磋商函后积极行动,督促运营公司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配备头盔、申请牌照。同时,加大对日常道路电动自行车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检察人员表示,鹿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堵塞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漏洞,让其真正惠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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