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周云云)近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就该院上诉案件移送周期率和纸制卷宗归档率、电子卷宗同步制作率等问题,对书记员工作提出提升质效要求。
该院对标对表省法院审判质效31项约束性指标中与书记员密切相关的指标,进一步明确了书记员岗位职责,并强调全体书记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提升上诉案件移送周期率和纸制卷宗归档率、电子卷宗同步制作率,做到缩短上诉周期率,纸制卷宗要在案件结案二个月内及时归档,不得拖延。电子卷宗同步制作要在立案后两天内及时传送制作。书记员必须执行每天“三必看”,无超审限案件和临界超审限案件,完成好书记员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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