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楠)“未成年人司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需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近日,蔚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的检察官们在团县委的帮助下,对接蔚县“桃花红”公益组织,争取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在“桃花红”党群服务中心,检察官通过参观展示大厅,充分了解该公益组织的发展历程、组织构架及日常活动等,希望“桃花红”公益组织配合开展帮教工作,通过多种多样的公益活动以及志愿者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引导更多“迷途的孩子”走上正轨。
针对异地帮教未成年人晓晓(化名),双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为其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公益组织为其后续发展提供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精神引导,共同为帮教未成年人搭起一座“公益桥”。
“最近生活得怎么样?学习进度有没有跟上?后续帮教问题我们会持续跟进……”随后,检察官与蔚县“桃花红”公益组织负责人共同前往晓晓家,了解其近期思想动态及节后规划,鼓励晓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并为其就业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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