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嫚青)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以来,香河县公安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不断将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引向深入。2月2日,香河县公安局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一名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月2日,香河县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疑似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获此线索后,反诈中心民警循线追踪,迅速出击,成功锁定嫌疑女子曹某,并依法对其进行询问。经查,曹某在明知对方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利用其父亲的1张电话卡、其本人名下的2张电话卡帮人拨打电话,导致他人被骗,并从中非法获利881元。曹某的行为涉嫌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尚不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香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曹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
这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后,香河县首次运用该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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