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易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在该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诉称与被告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二人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挽回,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明确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防止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申报内容、期限要求以及未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孟翔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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