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震)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涉农系列案件,为13户村民追回卖粮款3.4万元,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9年,徐某某和李某某以石家庄某粮油贸易公司的名义,在栾城区某村收购黄豆。由于资金紧张,徐某某等人向卢某某等13户村民承诺交付黄豆后三五天内付款。后来,卢某某等人一直未收到卖粮款,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徐某某等人诉至栾城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徐某某等人偿还卢某某等人共计3.4万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某等人未履行,卢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被执行人,但其仍以没钱为由拖延履行。法官严肃正告被执行人,如果其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履行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全部义务,该系列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