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当事人王某专程从外县来到临西县人民法院,送上一面大红锦旗,感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高效办案。
被告付某两次购买原告王某货物,价值5000余元。原告王某多次向被告付某催要货款,被告一直推诿不付,原告王某提起诉讼。该案标的额不大、事实较为清晰,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征求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牺牲休息时间,仔细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解决方案,加大释法明理力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一周时间。
孟翔 陈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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