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苗文金)2月3日21时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涉县大队民警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时,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对执勤民警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62mg/100ml。在与驾驶人交流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人之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此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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