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万晓光: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虹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416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毕光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姚芳诉你及孙雪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268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丁戈: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诉你及原审第三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392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一、撤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2)冀0102民初1568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杰:
本院受理上诉人孟中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190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2)冀0105民初80号民事判决;被上诉人张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诉人孟中辉借款19000元及利息(以19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孟宪龙、张乾、刘慧通:
本院受理原告徐晓军诉被告孟宪龙、张乾、刘慧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5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孟宪龙、张乾、刘慧通:
本院受理原告仇朝阳诉被告孟宪龙、张乾、刘慧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5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孟宪龙、张乾、刘慧通:
本院受理原告胡兵兵诉被告孟宪龙、张乾、刘慧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5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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