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临西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巡回审理了一起两名老人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年事已高,居住地距离法院较远,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王某家旁的村委会,就地进行开庭审理。因当事人双方经济均比较困难,矛盾争议较大,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后决定该案择日宣判。
此次上门开庭,将法治的善意落实到“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上,使群众在零距离办案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和温度。
孟翔 陈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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