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海娟)“我现在身体状况挺好的,医院的大夫、护士都很照顾我,谢谢你们……”2月10日,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医院看望被救助人李某,见到检察人员,李某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2021年12月28日22时,患有精神疾病的涉案人穆某在家中与父亲因琐事发生冲突,致父亲死亡,母亲李某被开水烫伤。涞水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穆某强制医疗申请案,法院受理后对穆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得知,李某也患有疾病,全家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穆某父亲打零工挣钱维持,案发后全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且李某也无人照顾。第一检察部立即将此救助线索移送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该院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检察官到李某家中实地查看、走访村干部后认为,李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该院多次与县委政法委、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建议加快救助金审批进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笔司法救助金就发放到了李某手中。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使被救助人生活得到长远保障,涞水县检察院还会同县乡村振兴、卫健等部门共同研究实施综合帮扶,将被救助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资金、就业、医疗等方面依法给予扶持政策待遇,在对李某的病情进行了全面了解评估后,将其送入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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