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吕俊英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我们争取了80多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款,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真是太感谢了……”日前,杨女士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维权为民解民忧”的锦旗送到邯郸市永年区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案件律师的感激之情。
去年6月13日18时左右,邯郸市永年区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永年区123乡道榆林路段时,被大风刮倒的电线杆砸中,当场死亡。这突如其来的横祸,给王某的家庭带来巨大打击。王某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倒下了,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断了档。王某未成年的儿子、女儿正处于在校学习阶段,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因得不到及时赔偿,王某家人经人引导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初步审查了他们的案件材料后,为其加急办理了援助审批手续,并指派擅长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专业律师承办该案,以优质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解忧。
法律援助律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走访事发现场,并多方调查取证,对涉案电线杆的产权人、使用人及第三人等的过错责任做了大量调查及分析后,代理王某家人提起诉讼。法援律师认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案电线杆的产权人,应当尽到管理义务,在案涉电线杆根部出现裂纹时应及时更换,因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某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年分公司和某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永年分公司为涉案电线杆的使用人,应对涉案电线杆定期巡视、维护。因未尽到巡视、维护的义务,没有及时发现案涉电线杆根部有裂纹,应承担过错责任。同时,案涉电线杆的线缆上压着一棵折断的大树。大树的管理者是某乡镇人民政府,大树根部干枯,乡镇政府未尽到对大树的管理职责,亦应承担过错责任。庭审时,承办律师通过讲事实,摆证据,据理力争,充分阐述自己的代理意见,最终使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804291元的赔偿款,有力维护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目前,首笔赔偿款已就位,其他赔偿款将陆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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