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一杰
2月8日17时30分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在离卡口不远处突然升起了车窗,察觉异样后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一打开车门,民警看到车上都是背着书包的学生。
经查,车上拉载的都是在附近村庄上学的儿童,核载7人的车上挤了12个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安排车辆将车上学生进行转运后,依法对当事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罚款、车辆暂扣,对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接送孩子的各种校车应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使用校车前要有校车许可证和标牌。“黑校车”一般属于报废车辆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运送孩子的车辆。在接送孩子时,车辆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可能在维护和检测等方面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赔偿,若引发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权益难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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