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一然)情侣之间,很多人都是不设防的,常常会把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告诉对方,殊不知这样有时也有不小的风险。日前,黄骅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偷用男友手机给自己转钱的被告王某罚金8000元。
王某和赵某几年前相识并相恋。恋爱期间,王某获得男友赵某信任的同时也得到了赵某的支付宝账号密码。一天,王某使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了赵某的支付宝账号,随后,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多次将赵某支付宝账号内的29500元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很快,赵某发现自己账户里的存款不翼而飞,立刻报案。王某在得知赵某报案后,陆续将盗窃的钱款退还赵某,并取得其谅解。
2022年8月,黄骅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向黄骅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实在王某转账前已经取得赵某同意,因此王某未经赵某同意秘密窃取其财物,数额较大,能够认定其主观上已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构成盗窃罪罪名成立。鉴于王某在赵某报案后及时返还赃款,并取得赵某谅解,且认罪认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黄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已于2月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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