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宋小娟)蠡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道交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处理”的“道交一体化”工作模式。近日,该院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协调,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年7月27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苍某驾驶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损坏,苍某及乘车人——苍某的女儿苍小某受伤。此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苍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苍小某无责任。
此次事故后,苍某与苍小某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13万余元。当事双方就赔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苍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蠡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方走访,详细了解案情,梳理事件脉络,得知双方最大的分歧是二人为同等责任,李某拒绝赔偿。李某认为,在此次事故中他也有车辆损失1万余元,苍某的损失应当与自己的损失相互抵顶。
“因你们双方负同等责任,所以你们应分别对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应对无责方苍小某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调解中,法官就各方损失分别进行计算,并向当事人释法……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设身处地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对原、被告进行细致的规劝和心理疏导,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转账支付给苍某赔偿款15万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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