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真是非常感谢,解决了我心头一件大事!”2月15日,申请人韩某特地从保定赶来,将一面印有“执行迅速、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深泽县人民法院,表达了对执行干警倾心执行的感谢。
在韩某与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韩某是某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并行使股东知情权。其想通过查阅及复制公司重要文件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但遭到该公司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9月20日,深泽法院经审判出具调解书,确定该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协助韩某对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查阅、复制。由于该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未及时履行,韩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执行干警电话通知公司无果后立即前往该公司,却被门卫以没有领导指示不得开门为由阻拦在门外。执行干警严厉告知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门卫才打开大门。在公司内,执行干警找到了一直未现身的公司负责人,其主动表示次日即协助韩某查阅相关材料。执行干警本以为该案执结已无悬念,但在查阅材料时该公司仅提供了涉及财务以外的材料,并以有关财务材料并不存在为理由拒绝提供。面对不熟悉的财务盲区,执行干警向单位财务室求助,在财务人员指点下得知相关财务文件存在可能性极高。执行干警刚柔并济、双管齐下,一方面深入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与被执行人析法明理,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另一方面向该公司下达了预罚款通知。最终,被执行人将财务文件主动送至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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