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2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不起诉让在校大学生感受到司法温度

河北法制报讯 (刘景亚 马志勇)“今天我能重新坐在大学教室里,要感谢检察院给我这个珍贵的机会。虽然春寒料峭,但我心中却有一种温暖的力量。我一定努力学习,更好回报社会。”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此前被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吕某发来的短信。

这名案件承办人于今年1月初办理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20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系某师范院校的一名学生,放假在家期间,其母亲因宅基地纠纷与男邻居相互辱骂、厮打,吕某见状怒火中烧,冲上去挥拳将该邻居打伤。经鉴定,该邻居伤情为轻伤二级。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案件承办人了解到,案发后吕某极为后悔,诚恳地向被害人道歉,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到案后,吕某主动认罪认罚,真心悔罪。案件承办人认为,吕某系在校大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此次伤人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系因邻里纠纷引起,本着有助教育本人、修复社会关系的原则,检察院拟对嫌疑人吕某作不起诉处理。

曲周县检察院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办案人员介绍案情。三名听证员认真核实情况,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拟不起诉决定,并对吕某进行批评教育。吕某深深忏悔,恨自己没能控制住冲动的情绪,给被害人造成伤害,并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吕某的脸上还有些青涩稚嫩,正处于人生黄金时期,因一时冲动触犯刑法,愿这次不起诉决定让他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帮他走好今后的人生路。”看完吕某的短信,案件承办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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