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广大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思维、法治理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省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干警,抓住新学期开学初期的有利时机,走到广大未成年人身边,以不同形式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为广大师生送上法治套餐,以“检察力量”守护“少年的你”。
唐山路南检方:为未成年人定制普法课
河北法制报讯 (王爱华)为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督促学校、教师增强强制报告意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2月17日上午,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干警走进路南区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新学期的法治宣讲活动。
“学校有哪些方面的法治教育需求?学生们想学习哪方面的法律知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干警前期通过电话询问了学校的需求,为同学们量身定做普法课程。
“案例式”法治课,守护“少年的你”。学生大多处于青春期,检察官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通过动画小视频引入授课重点——校园欺凌,结合视频、图片、调查问卷的方式,介绍了与校园欺凌相关的常见犯罪类型,并通过以案释法、互动提问等方式介绍了与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教育同学们要增强法治意识、底线意识。活动在该校多功能报告厅设立主会场,依托线上直播平台设分会场,全校700余名师生共同收看“开学第一课”。
强制报告讲座,照亮未成年人“隐秘角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学校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到位。检察干警张帅围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三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给老师们详细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主体、需要报告的情形,以及责任主体应报而不报的法律后果。活动现场,检察官和老师一起张贴了强制报告主题宣传海报。
校园里“面对面”宣传,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你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什么法律困惑吗?”课程结束后,检察干警“面对面”了解同学们生活及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并为同学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等法治宣传资料,提高学生防范危险的能力,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保定竞秀检方:“开学第一课”讲给教师听
河北法制报讯 (吴熙 刘一成)为提高教师依法从业的法治意识,2月16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干警刘君红,来到辖区新秀学校,为教职员工送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的法治讲座。
“未成年人涉案现状如何?新时代的教育者如何更好开展学校保护?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检察机关为保护未成年人采取的措施……”课堂上,刘君红以“检校携手,共护未来”为主题,为教职员工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一号检察建议”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就如何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学校、司法保护全过程等问题提出建议。
随后,检察官孙轶彬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深入讲解,并针对教职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疑惑与大家共同讨论解决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我们以此为契机完善检校衔接机制,检校携手,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网。”检察官说道。
新秀学校负责人表示,检察院为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的“双向奔赴”。教职员工在完成繁重的教学任务之余,也应重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这既是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保护自我、保护学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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