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炬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房勇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224号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继华: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贮昊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王继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沐阳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洪振、郝然然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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