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博楠)近日,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法院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依法审查,秉公办案,裁定撤销了对郝某案涉房产的查封。
“自己全额付款购入的房屋,怎么就被查封了?”2022年的一天,郝某居住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查封,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郝某一家人十分焦急。
原来,郝某家这套房屋的开发商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开发商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等进行了及时查控,但由于郝某所购买的这套房屋的产权证尚未办下来,因此也被“卷入”了这起执行案件中。
今年1月13日,郝某向法院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法官助理王晓明了解案情后,一边安抚当事人的焦急情绪,耐心为其解疑答惑、释法明理,一边抓紧收集、整理、核实案件相关证据材料。郝某被王晓明的专业素养和热情真诚打动,打消了疑虑,积极配合法院提供材料。
法院经依法审查得知,早在2013年,郝某与开发商签订了案涉房屋的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房款,该房屋用于居住且郝某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符合执行异议有关规定,应予支持。最终,法院裁定撤销对郝某案涉房产的查封。
郝某的燃眉之急得以解决,次日向法院发来了感谢信,字里行间洋溢着他对法院办案人员的肯定与认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用专业的能力秉公办案,用热诚的态度为民解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