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郭刘瑞贤 么淑婕)2月19日,郭女士给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友谊里派出所送上了一面写有“感谢人民好警察、为民解忧树新风”的锦旗,向民警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去年12月初,友谊里派出所接到郭女士报案称,在她家里,有人骗取了她两万元现金。民警经详细询问得知,郭女士2018年购买收藏品时,结识了当时负责售卖收藏品的业务员。几年来,两人一直都有联系,郭女士也非常相信该业务员。直到去年10月中旬,该业务员给郭女士打电话,称有人要高价购买之前郭女士买的收藏品,但是卖出之前需要为郭女士拍一个手持藏品及购买藏品现金的照片,以此证明这个收藏品之前由郭女士购买。郭女士并未多想,便和业务员约定了一个日子,来到家中为自己拍照。拍完照后,业务员又以家里存放现金不安全为由,要来了郭女士的银行卡,称要帮其把钱存进银行卡里。该业务员拿着两万元现金先是将钱存到郭女士的银行卡里,然后又将这两万元转账到自己卡内。
眼见两万元从卡里转进又转出,郭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在家人陪同下赶紧来到友谊里派出所报案。为尽快为郭女士追回被盗财物,民警向郭女士要来业务员的联系方式,同时与银行和该业务员联系,最终于今年1月初为郭女士成功追回了这笔钱。
目前,该业务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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