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时至2023年3月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9号53-1-5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82.64平方米,证号:石房权证长字第135024100号。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8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0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郝广学、李敏霞: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郝广学、李敏霞、杨健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被告张鹏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涛、山东兖州建设总公司、孙峰: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6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梁利兵、王强、郝雅洁: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异次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尹治远诉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彦生、盖明巧:
本院受理焦彦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31民初412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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