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冬慧
“谢谢你们的帮助,感谢你们的关心关怀,我会好好用这笔钱……”70多岁的老王声音哽咽。2月24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明到老王家中回访,详细了解救助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询问了生活现状及存在困难,并鼓励老两口儿勇敢面对挫折,对生活充满希望。
1977年,家住冀州镇的老王为生产队干活时不小心把左手臂铡断,当时由于医疗条件有限,老王成为肢体二级残疾,生产队和他商量后立字据约定老王现时能劳动由其本人负责生活费用问题,如不能劳动时,由生产队负责照顾。转眼间到了2021年,老王患有严重高血压,丧失了劳动能力,老伴儿也被鉴定为三级残疾,儿子在村里务农,虽有孝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老王找到了村委会,经核实,字据上的证明人都已经去世,而字据上的章与原来生产队的章也不符合,没有证据证明这张字据的真实性。这张泛黄的字据成了没用的一张废纸,老王急得血压上升。
一天,老王听别人说可以到检察院找民事检察试试,于是来到了冀州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发现老王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救助线索移交本院控申部门。控申干警接待老王后,耐心听他讲述家庭陷入困境、生活难以为继的情况,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摸清了老王的生活状况及致困原因,认定符合救助条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月20日,检察院为老王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元,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我们院和镇、村的干部会持续对你们帮扶,今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给我们说。”2月24日回访时,检察官叮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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