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杨轩)为更好地保护衡水湖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有效解决环境资源案件区域管辖难题,2月28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正式挂牌。
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设立后,将集中管辖衡水市涉环境资源一审案件,该庭是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据了解,随着案件类型的不断增多,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将建立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达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律效果。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有关人员介绍:“我们还成立了巡回法庭,打破传统‘坐堂审案 ’的审判方式,打造‘船上法庭 ’,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公平正义,体会司法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