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付鹏磊:
本院受理原告张亚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旭丰贸易有限公司、谢寒冰:
关于北京纤融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与你石家庄市旭丰贸易有限公司、谢寒冰、石家庄众友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108民初10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向我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晶:
本院受理曹根良诉你与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三河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峰:
本院受理原告迁西县洒河桥镇北赵庄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7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欣: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608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1206、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联系电话: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李刚: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609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1206、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联系电话: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贾新亮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92196,特此声明。
李广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3712,特此声明。
肖凤连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78465,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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