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苏颖娜)近日,肃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该男子竟然是二次酒驾。
2月19日21时许,肃宁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司机一身酒气。经过对驾驶人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经查询得知,该驾驶人于2020年12月14日曾因醉酒后驾车被处罚,驾驶证被吊销,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交警当场对驾驶人杨某进行宣传教育,告知他酒后驾车的危害,在今后行车中应做到拒绝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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