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历时4小时,成功执结两起涉梁某给付的运输合同纠纷案。
王某、聂某于2019年、2020年为梁某运输货物,运输费用却一直被拖欠,聂某于2022年7月、王某于2022年8月将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支付聂某运费9000元、王某运费5300元及利息。2022年10月、今年1月,聂某、王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梁某仍以各种理由逃避、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干警遂依法对梁某实施强制拘传,促使两案顺利执结。
高茹 穆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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