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保峰)日前,保定市清苑区一名驾驶人因酒驾被查获后,竟干脆把“锅”甩给了醉枣。
2月22日晚,保定市清苑区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清苑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治理行动。21时40分,一辆黑色越野车驶来,见到前方有交警,突然猛打方向驶入路边的停车泊位。这一异常情况立即引起执勤交警注意,遂上前查看。
只见一名男子从黑色越野车驾驶位下车,且满身酒气。执勤交警询问其是否饮酒,该男子矢口否认,再三表示自己有酒气仅仅是因为此前吃了几颗醉枣。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却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数值,驾驶人张某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当晚与朋友聚会期间喝了酒,然后开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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