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8日
第08版:特别关注

支持起诉 为农民工“撑腰”

图为郑浣在接待来访群众。

□ 讲述:灵寿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郑浣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三月,沐浴着春的暖阳,感受着万物复苏的清新气息,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充满了生机。作为一名民事检察官,帮助老百姓解决难心事、烦心事,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有群众对民事检察可能还有陌生感,民事检察就是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而支持起诉也是我们常用的一种方式。在民事案件办理中,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农民工讨薪,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传递了检察温暖。

依旧清晰地记得2022年三位被欠薪老人来检察院找我的情形。灵寿县检察院支持三位老人将某公司起诉到灵寿县法院后,法院认为需要追加封某某为被告,三位老人不同意,来到检察院询问我的意见,我向三位老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建议追加封某某为被告,三位老人思考后同意追加,我代他们写好追加申请书送到灵寿县法院。

后来,因无法与封某某取得联系,办案法官与我沟通案情,我院组织公安、法院、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研讨办案细节,商量解决办法,多次到封某某出现的地方进行走访。最终,在四部门的联合办案下,与封某某取得联系。法院最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封某某应支付三人44830元工资款。

判决虽然下来了,但三位老人是否真正拿到了工资款?我跟进监督,得知封某某未及时履行义务支付欠款,建议三位老人申请强制执行。“我们会跟踪到底,监督法院执行情况,确保咱们拿回欠款。”我这样对三位老人说。看着他们脸上露出的笑容,从内心深处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后来,这起案件被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佳典型案例。

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可能一辈子就遇到这么一个事,这个事对他们就是大事。所以我们要将心比心,认真做好每一起涉及群众利益、关乎民生的案件。

今年2月份,我在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待了7名来访农民工。这7人于2020年受张某某雇用在某建工集团务工,务工结束后,某建工集团将工程款支付给张某某,张某某未足额支付7名工人的劳务报酬,经多次催要尚欠47000元。为了尽快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7名农民工不得已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偶然间听说检察院能支持起诉,今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咨询,如果真能帮我们讨回欠薪,那就太感谢了。”接待中,一名农民工代表期盼地说道。

耐心向他们解释办案流程,让他们安心后,我心中感到一阵欣慰。欣慰的是民事检察逐渐走进群众心中,群众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深刻地感受到群众维权之路的艰难,以“如我在诉”的精神,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小事”,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赢得群众的尊敬。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今年已是我从检的第十个年头。回想十年前,我怀着青春的梦想进入检察机关,从此与“检察蓝”结下不解之缘。十年的青春,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是对心中梦想的不懈奋斗,是对检察事业的无私奉献。今后,我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立足自身岗位,练就过硬本领,积极主动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力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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