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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2022年至今,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收案、结案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5.94%和106.01%,调撤率达73.48%。
为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我省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查明机制,推进繁简分流缩短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周期。顺利完成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工作,雄安新区中院跨区域集中管辖本辖区及北部六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新增14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
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等2个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指导雄安新区中院与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一中院三中心”会商机制。
河北法院高标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省法院出台《关于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唐山中院挂牌设立曹妃甸区法院自贸试验区人民法庭,设立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石家庄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自贸区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意见》。
执行工作“多维度”发力
“喂,谷法官,我公司要申请置换保全。”近日,某建筑公司员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保定高新区法院了解得知,该公司因多起民事诉讼案件被冻结银行账户,其提供的置换账户内资金充足,于是准许其置换冻结账户的申请。
河北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减轻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从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1月20日,全省法院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围绕涉农民工工资等五类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共组织集中执行行动890次,执结21931件,执行到位金额666905万元。
河北法院立足职能助力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省法院联合省住建厅、省人行石家庄支行出台《关于规范法院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取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保交楼、稳民生”,同时开展清理法拍房未交付工作,逐案建立台账,确保应交尽交。
为营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全省法院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健全失信信息共享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省法院与省政务服务办深化协作,实现我省失信被执行人数据省、市、县(区)联合惩戒实施部门全量共享,推进联合惩戒向市县全覆盖。在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中,我省法院执行案件平均用时62.77天,排位全国第7名;执行案件执结率86.26%,排位全国第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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