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康士永)日前,省司法厅对一批已备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审查工作,对其中经审查存在问题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28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整改,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助力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省司法厅狠抓备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实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省司法厅对已备案的43件市政府规章和30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为加强对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司法厅建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集中时间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河北大学法学院专家对有关备案审查文件进行集中研究论证,对其中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政策规定不一致、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和减损其权利等不当条款的9件市政府规章和1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审查整改意见,并适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反馈、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据介绍,省司法厅积极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对已备案的所有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审查,实现了审查全覆盖,并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发挥好层级监督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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