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9日
第10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耿军立: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立忠与被上诉人赵国利、郭学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09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郭立忠负担(已交纳)。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杰:

本院受理原告王跃峰诉被告张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庆华: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何建稳、游彩平、董焕臣、刘庆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8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思可教育投资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丽媛、任润芳、刘耀霞、杜旭娇、刘云姣、张莹诉被告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石家庄七田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思可教育投资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六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宽:

本院受理原告郑林斌诉被告河北一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2)冀0102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河北一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刚:

本院受理原告崔平与被告曹刚、刘恒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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