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当事人将一面大红锦旗送到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这是一起涉嫌买卖被盗伐林木罪刑事案件,检察官发现该案当事人系犯罪未遂、从犯、自首,并积极主动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检察官联系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多方努力,保证金用于运河区东屯至肖庄子段大运河堤顶路两侧,种植了近千颗海棠和国槐树木,为运河沿岸增添了一道美丽的生机。经过审查和讨论,运河检察院最终对该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王桂英 焦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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