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亭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出倡议书,倡议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模范践行“三种出行”,携手共创平安、文明、和谐的骑乘环境。
倡议书中提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自觉登记,上牌出行。坚决杜绝骑乘未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安全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提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遵守交规,文明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文明城市守护者。 霍群丽 钱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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