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万方 寇瑾)近日,固安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城区执勤时,发现一辆有危化品标识的厢式货车形迹可疑,立即上前查看,车厢内装的都是液化气罐,一部分装有气体。驾驶人无法出示危化品运输的相关证件及手续,该车也没有办理危化品运输证件,车上没有配备任何消防器材,一旦遇上明火或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运输车辆所属单位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联系相关部门将液化气罐转至安全地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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