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付丽娟)为进一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有效防范辖区内校车及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交警九大队,对丰润区欢喜庄乡、丰登坞镇5所使用校车的幼儿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固学生出行“安全锁”。
联合检查组在5所幼儿园,逐一检查校车是否符合安全运行条件、校车驾驶人资格是否合格、校车是否按照审批路线行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运行、校车标牌及保险是否过期、校车是否存在超员或超速等情况,重点围绕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的入职查询及管理、车内配套安全设施配备以及车辆定期年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交换意见,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督导检查结束后,检察官与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人等进行深入交流,并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以及全面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学校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为学校筑起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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