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6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特邀调解员“一管到底” 建设施工纠纷成功化解

□ 唐珊

“我相信特邀调解员的专业判断力,这个房屋经过邵哥验收后住得也踏实了,我同意给付剩下的房屋建设承包款,感谢邵哥,感谢法院!”3月10日,一起因房屋建设施工引发纠纷的案件当事人陶某拿着现金来到了承德县人民法院三家人民法庭,当庭向建设施工方给付了剩余承包款,并高兴地向特邀调解员邵青云表达感谢。

原来,陶某去年打算重新修建房屋,经人介绍与周某签订了房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这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是房屋修建好后,陶某发现重修后的房屋小问题不断,这让陶某十分不舒服,便一直拖着周某的部分承包款未给。另一边,周某也是满肚子委屈。“房屋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修建,我建也建了,你住也住了,怎么就一直拖欠着我的承包款不给?”周某认为,房屋在建好后已经过了陶某的验收,并且陶某也已入住,按照合同约定应视为房屋质量符合规定,陶某应该给付相关款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个人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在经过双方的亲戚、朋友以及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周某将陶某告上了法庭。

三家人民法庭在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邵青云手中。在收到案件后,邵青云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第一轮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且情绪越来越激动,无奈停止了调解。

考虑到案件涉及房屋质量问题,且对修理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决定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勘察。在勘察现场,由陶某指认需修复部分,由周某确认修复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对双方认可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最终,双方对修复房屋及给付承包费达成了一致意见。

通过此案的几次调解及现场勘察,双方对特邀调解员的工作非常认可,并同意由调解员对修复的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陶某再给付周某剩余承包款。

特约调解员“一管到底”,多次联系双方到现场推进修复事宜,房屋得以顺利维修。在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现场验收合格后,陶某按约定足额支付了房屋建设施工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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