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杰)近日,河间市人民法院景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原、被告就工程款项的给付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原告河北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间市某镇政府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将某景区摩天轮项目拆除工作交由原告施工,合同价格为基础爆破20万元,地上拆除以料抵工。原告依约完成拆除工作且经被告验收合格,但被告未依约支付基础爆破费用。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起诉。
景和法庭立案后,立即与被告相关负责人员沟通。被告负责人派代表到法庭说明情况,协商解决纠纷。原来,由于涉案承揽合同的负责人调整岗位以及双方合同履行并未全部结算等原因,被告未能与原告及时沟通,失去了解决纠纷的最好时机。在法庭的协调下,原告对被告表示理解,与被告对工程款作了最后结算,并就给付数额和时间达成了调解意见。景和法庭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下发双方。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