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7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好友因委托招生合同起纠纷 法院调解挽回昔日友情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续友情。

齐某与张某是多年好友。2020年,担任某民办培训学校校长的齐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张某为齐某招收学员,齐某支付相应报酬。合同订立后,张某开展招生业务,双方合作顺利。然而,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齐某拖欠报酬。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齐某及某学校向其支付报酬4万元。

桥西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到案件后,民调员吴杰及时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并邀请他们来法院调解。

调解中,齐某称原学校已倒闭,其同意给付张某佣金,但双方就给付金额产生分歧,在实际招生人数上分歧很大。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民调员从多方面讲明利害关系,释法析理。“学校许多工作人员已经离职,实际招生人数核实困难,你们双方都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民调员结合实际情况耐心调解,又从双方是朋友的角度,积极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化解心结……在民调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齐某一次性给付张某2.5万元,纠纷得以化解。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3-17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2369.html 1 好友因委托招生合同起纠纷 法院调解挽回昔日友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