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范宏伟:
本院受理王宏儒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14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康文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山支行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原告在上诉期内提交了上诉状,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31民初4072号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志军:
本院受理陈振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你给付陈振文欠款40000元及利息)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铭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林:
本院受理原告牛荣诉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福源爱格家具销售石家庄有限公司、文浩:
本院受理原告孟肖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6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那虹: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支行因与被上诉人那虹、石家庄江山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民终2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1)冀0102民初10547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那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支行借款本金45690.28元,并支付截止至2022年7月20日的利息1443.29元、本金罚息4173.03元、利息罚息356.74元以及自2022年7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三、原审被告石家庄江山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1028元,保全费511元,公告费260元,以及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那虹及石家庄江山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安明明不慎将警官证(证号为053007)、持枪证(证号为131128908A024)丢失,特此声明。
宋维亮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8118,特此声明。
周振宏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61574,特此声明。
张秀增不慎将警号丢失,号码为1303540,特此声明。
陈志刚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1406,特此声明。
苑彦锁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07186,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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