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3月20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李强)自今天开始,凡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有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微信发朋友圈集10个赞的方式,现身说法,叙述自己的具体违法行为,警醒身边的家人朋友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这是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在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中,创新推出的警示教育形式。
为有效管控涉电动自行车的多种突出违法行为,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对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承德交管部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打小黄旗、朗读道路交通安全“三字经”、微信发朋友圈集10个赞等多种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自觉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中,承德交警支队还邀请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市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涉及电动自行车号牌等系列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以扩大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