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泽)“感谢法院的同志们,是你们的细心工作挽救了我们的企业!”3月17日,张家口市崇礼区某公司负责人打来电话,对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以执行立案前和解方式帮助企业正常运转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原来,前不久江苏某公司与崇礼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崇礼法院调解生效,因崇礼某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江苏某公司向崇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崇礼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崇礼区的这家被执行企业之前信誉良好,但是近年来其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营业,导致偿债困难,目前正在恢复经营。崇礼法院执行局研判后认为,如果此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给正在恢复的被执行企业造成影响,应该给企业恢复的时间和机会,才能有能力偿债。他们打破常规办案思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充分沟通,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企业的实际困难表示理解,愿意给其恢复的时间,暂缓立案执行。被执行企业愿意先偿还部分欠款,尽快恢复经营偿还全部欠款。通过执行局做工作,确保了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转,实际上也保护了申请执行企业债权尽快全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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