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3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法官两次进村调解 化解承包合同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郝美玲)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东安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解决了当事人的烦心事。

原告谈某与被告朱某协商,谈某将其承包的几十亩土地转包给朱某,双方签订了合同。该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年,承包费为每亩800元,朱某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该土地恢复原貌。朱某向谈某交付定金20000元。合同签订后,朱某即对该土地进行了耕种,但经谈某多次催要剩余的承包费,被告迟迟未能给付。2022年5月8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朱某于2022年10月1日前必须将该涉案土地恢复原貌,将塑料布滴水管清除出土地,不能影响谈某耕种。同时约定如果不能按时清除,可再延长半年承包期。补充协议签订后,朱某将承包费结清。2022年9月10日,朱某将所种庄稼收割,但迟迟未对地貌恢复原貌。谈某为了不影响农耕,自己对部分土地进行了清整,并种上了部分冬小麦。此后,谈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收回承包地,并让朱某承担8万余元经济损失。

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传唤当事人到庭询问情况,而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让步,僵持不下。面对此况,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出发,本着调解为先原则,进村现场勘验,实际丈量、现场制图,耐心听取双方争议之处和利益冲突点,一次次疏导当事人情绪。在法官不断的释法析理及村党支部书记的劝说之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

因原告行动不便,法官又第二次前往该村村委会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就涉案土地的承包期限、承包费用及冬小麦的归属、补偿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涉案土地由被告继续承包,地上冬小麦归被告管理、收益,被告给付原告一次性补偿和一年的承包费共计98120元。至此,双方当事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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