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袁琢)对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用好四种措施,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检察院加强与司法局协作配合,司法局每周上报社区矫正信息,检察院定期到各司法所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检察院联合各司法所,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做到“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告知、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实际情况的有针对性的个人矫正方案。加强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将财产刑罪犯、假释犯等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该院开展了为期12天的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目标,力争做到“三个到位”,即发现问题到位,规范档案管理;纠正意见到位,规范监督内容;纠正情况到位,规范执行标准。通过走访县域12家司法所,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档案资料,跟踪监督交付执行的环节程序,检查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等,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及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可感可知,确保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通过现场问询解读、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的方式,让他们深入了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让检察监督更深入,执法办案更有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