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61岁农民王某本以为找到“洗洗涮涮”就来钱的“好生意”,未曾想清洗废旧轴承的营生才干了7天,便落得个获刑又被罚金的结果。近日,经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2年9月,在外务工的王某因年逾60岁对方降薪而辞工回家。返家途中,他听说代为别人清洗废旧轴承,每天就可赚取不少收入。回到家后,决定做此生意的他既没有去有关部门申报相关手续,又不顾他人清洗产生废水会造成污染的劝说。“在自个家里做这点洗洗涮涮的小买卖,哪有那么多事儿?在咱这偏远的农村,空地上掘个大坑渗渗就完啦!”
2022年10月,他买来清洗工具,将自家厢房腾挪一空,便以洗衣粉、金属清洗剂、光亮剂等为清洗原料,在厢房内干了起来。他将清洗用过的污水,通过埋到地下的塑料管道,排放到居家不远处空宅的渗坑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4日开工至10日案发,被告人王某排放的污水、污泥中均含有锌、铅、铬等重金属,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因其排放时间短、渗坑污水量较少,且认罪认罚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